拉丁LGNS爆雷:团队长分级拉人头,为什么全算共犯?
每次大盘塌,评论区都有一句固定台词:"我又没卷钱,就是顺手推了推,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句台词,法官一年能听几百遍。可惜刑法不认"顺手"。 奥拉丁(LGNS)那套十五层"蛛网计划",直推3%-16%、十五代间接收佣、六级职级瓜分奖池,在白皮...

每次大盘塌,评论区都有一句固定台词:"我又没卷钱,就是顺手推了推,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句台词,法官一年能听几百遍。可惜刑法不认"顺手"。
奥拉丁(LGNS)那套十五层"蛛网计划",直推3%-16%、十五代间接收佣、六级职级瓜分奖池,在白皮书里叫"节点激励",在起诉书里叫按发展人员数量计酬的层级返利。名字随便换,三件套一件不少:买币才算进场(入门费)、按下线业绩发奖(层级计酬)、必须拉新才有动静(拉人头)。这正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盯了十几年的东西。
🎯 先背这条公式,再谈委屈
入门费 + 层级 ≥3 级 + 团队 ≥30 人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两高一部2013年那份《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写得毫无歧义:
- 层级数
包含组织者、领导者本人这一级,上下线关系层数到三就够,不是"我下面还有三级"才踩线; - 人数
含你自己这条线,满三十人就达立案门槛,多个盘子的人数还能合并计算; - 证据形态
不用逐个录口供,缴纳记录、银行流水、互联网电子数据、传销人员关系图、视听资料,任一组合都能推定人数和层级。
翻译成奥拉丁语境——你名下那棵邀请树,链上推荐关系图一拉,几级、多少人、每级返了多少佣,全是机器算出来的,不需要你认罪就成型。
🧑⚖️ "受害者"和"嫌疑人"从来不互斥
江西宜丰那个案子我常拿来当教材。一名家庭主妇肖霞,自己投钱亏了10万,还觉得自己是被害人。但她直接推荐了20名会员,三代下线超30人、团队投资80余万,法院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两万。
看清楚这个结构:
你以为的身份 | 司法上的实际认定 | 判据 |
|---|---|---|
我也亏了,是受害者 | 投资亏损≠无罪,发展下线即切换角色 | |
我只是转发链接 | 承担宣传、培训职责=组织者/领导者 | |
佣金走我卡但我没拉人 | 纯走账无管理无推广→可能不起诉 | |
我已经退群不干了 | 脱离后仍领返利,后续层级照算你的 |
最后一行是大多数人栽跟头的地方。"两高一部"意见第三条专门写了: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但继续从原组织拿报酬或返利的,脱离后新发展的人员,层级和人数照样计入你头上。退群不等于脱罪,只要佣金还在到账。
🪝 团队长到底落进五类里的哪一类
司法解释把"组织者、领导者"钉成了五类人:
发起、策划、操纵的(奥拉丁合约部署者、参数改释放时间的) 承担管理、协调的(分级群主、区县总代) - 承担宣传、培训的(开腾讯会议、做"财富自由三层心法"分享的)
有前科又发展≥15人、≥3级的 对组织扩大起关键作用的
第三类请所有奥拉丁团队长默念三遍。你在社群里发的每一条晨间定投打卡、每一场保时捷方向盘配K线、每一次线上"节点经济"宣讲,都不是推广,是传销活动中的宣传、培训行为——定性用的,不是修辞。
长春南关区检察院2025年那个案子把这个区分演得很干净:一个人名下走账几千万,但因为没讲课、没拉下线、只帮着发货,相对不起诉;而另一批负责管群、做宣传的骨干,哪怕是被别人拉进来的,照样按从犯判一年六个月到六个月不等。
💡 实务真相:拉人头的罪比走账重,讲课的罪比纯转发重。 你以为"只是帮忙中转一下USDT"最危险,其实最危险的是你那个两百人的"LGNS共识群"。
⚖️ 虚拟货币外衣,改不了传销内核
福州彭州检察院通报过一个"雷顿交易所"案,模式几乎复制粘贴:买币获资格、按下线人数发奖、三层三十人达标,胡某、贺某双双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起诉。南京鼓楼法院对ELG币传销案的判决书里写得更透:"平台以区块链为噱头、以虚拟货币为媒介,静态动态奖金制度与以往传销无异,实质仍是庞氏骗局。"
2021年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也早就把底牌掀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境内不受法律保护,亏损自担。盘子崩了,民事上你连"退币"都告不赢;刑事上,用虚拟货币结算返利反而让链上流水成了最好的计酬证据。
奥拉丁据公开通报,已有大批顶层团队长被多地警方穿透追查,部分账户冻结。越是宣称"服务器在境外""DAO自治无老板"的盘,国内推广链的骨干越先被传唤——因为层级证据全在境内微信群和链上推荐码里,比追境外操盘手省事得多。
📋 两类人,此刻该干什么
当过团队长的:
别再发"项目方背刺我们""社区自治自救"这种群公告了,每一份新发言都在加证据。真正有用的顺序是:①梳理自己名下全部下线层级图和佣金流水;②主动到属地经侦说明地位、作用、获利;③全额退缴违法所得。退赃退赔+如实供述在传销案里是典型从宽情节,等到冻结令顺着USDT流水反查上门,性质就从"配合调查"变成"到案后供述"了。
本金套牢的普通参与者:
盯紧你的上线,把他所有社交账号、钱包地址、邀请码截全。然后导三样东西:转账凭证(法币↔USDT↔LGNS)、带时间戳的群聊/私聊录屏、腾讯会议回放。群体性并案报案比单人登记有效得多。
至于任何跳出来自称"境外律师""专业追回黑客"的,100%是二次收割,公检法的追赃从不预收服务费。
所有披着Web3马甲的传销,定罪都不靠白皮书,靠三张表:邀请关系图、层级返利表、佣金流水账。奥拉丁的这三张表,现在大概正躺在好几个省市经侦的取证硬盘里。
你拉过的每一个亲友,都是层级表里的一行;你拿过的每一笔动态奖励,都是量刑刻度上的一格。
问一个事:你身边那个奥拉丁团队长,现在是把群解散了,还是开始转推下一个"RWA+AI新公链"了?
⚠️ 本文为区块链反诈与刑法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遇虚拟货币传销,请保留链上及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