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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借《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设局:虚假补贴、融资诈骗须警惕

来源:华佗 作者:华佗 阅读:40

《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涉及低空经济、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方向。若有人借官方政策冒充项目方,宣称拥有内部名额、补贴或投资回报,应警惕虚假补贴、融资诈骗;政策发布不等于面向个人募资。

先把政策性质和风险边界说清楚。据原文披露,10月21日傍晚,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这是一份部署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政策文件,不是商业募资计划、交易平台或投资产品。原文没有披露具体诈骗案件、受害人数、涉案金额或警方结论,因此不能把文件提及的企业、基金、平台和产业领域直接认定为骗局。真正需要警惕的,是有人借官方政策的影响力,包装出根本不存在的项目、名额和收益。 《意见》的目标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共促的新格局。文件围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无缝对接、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能、营造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拓展深度融合的发展空间等六方面作出部署。 理解这些政策表述,是识别借政策设局的重要前提。文件中的“支持”“推动”“探索”“完善”“试点”,讲的是政策方向和制度安排,并不等于某个具体项目已经批准,也不等于任何人都能获得补贴或投资收益。如果有人只截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政策支持”等字眼,删除主体、条件、程序和风险内容,再据此声称“内部有名额”“保证入选”“补贴已经批下来”,就应当立即提高警惕。官方政策不能替代正式项目文件,也不能成为要求个人转账投资的依据。 在创新链和产业链衔接方面,《意见》提出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战略规划、重大任务、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加强科技、产业、金融、教育、人才等政策协同。文件还提出改革任务组织模式,常态化征集企业需求,完善“揭榜挂帅”“业主制”等组织方式以及“里程碑”管理、分阶段拨款等资助方式,健全“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的验收机制。这些内容针对的是规范的科研任务和项目组织,不是让陌生个人向所谓项目账户缴纳“立项费”。有人以“分阶段拨款”“专家名额”为由要求先行付款,与原文表达的项目制度不能混为一谈。 《意见》还要求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途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或岗位,提供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服务,通过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推动成果应用,并鼓励有关机构按照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向中小微企业许可科技成果。同时,文件提出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行动,在政务服务、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等领域加强场景建设和开放。需要注意,技术许可、成果转化和场景开放均有真实、合规的制度路径,不等于网上缴纳“技术激活费”后就能获得订单,更不等于向个人账户转账就能取得项目份额。 在关键技术方面,原文明确提及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先进材料、生物制造,以及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等领域。政策鼓励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但“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不等于网络上任何使用相关名词的项目都获得国家支持。判断具体项目是否存在,应核对正式项目主体、实施单位、申报条件和批准文件,不能因为对方能够背诵政策段落,就认定其具有官方背景或资金来源。 在新兴和未来产业方面,《意见》提及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以及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方向。文件使用的是“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加快推进产业化商业化”等表述。这说明有关产业和技术仍需持续探索,并不代表所有相关产品已经成熟、所有企业都能上市,更不代表参与者必然获得回报。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也不能被曲解为任何飞行器、课程、份额或token都值得购买。 《意见》同时提出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业互联网建设、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加强种业和农机装备科研攻关,构建全产业链科技服务体系,并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是发展方向,但“人工智能+”不是投资承诺,更不是保证某个所谓平台一定盈利的凭证。任何借热门技术名称承诺固定收益、每日返利或者保本退出的说法,都应与政策内容严格区分。 在企业培育方面,文件提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优机制,加快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完善创业孵化、投融资服务保障,并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研发平台、应用场景和供应链,推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先试首用。这些措施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新主体,需要经过相应机制。网络上仅凭“专精特新”“小巨人”“首用名额”等标签,就向个人募集资金或收取费用的项目,不能因使用政策术语而取得可信度。 《意见》还提出完善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的机制,推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试点向民营企业开放,扩大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规模,鼓励国有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同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共设科研项目。这些都是跨主体协作安排,具体合作仍需真实主体、正式合同和清晰责任安排。成果转化、作价投资或技术许可也不是免费领取资产,更不能绕开合同和合规程序直接向个人承诺收益。 文件对科技金融的部署尤其需要准确理解。《意见》提出构建与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要求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强化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健全长周期考核、差异化监管和退出机制。此外,文件还提出推广“创新积分制”,高质量建设债券市场“科技板”,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这些内容说明政策重视科技金融,但原文没有公布面向社会公众的募资入口、具体基金项目、申报期限、补贴金额或投资名单。“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是资金支持方向,不是对任何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保证。 在人才和平台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推广校企联合、工学交替和“双导师制”,完善科研人员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政策,推广科技特派员模式,并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这些平台和机制用于降低科技成果从研发到产业化的风险,不等于任何人购买“平台会员资格”就能共享成果或获得分红。遇到以“科技特派员名额”“中试验证名额”“孵化站席位”为由收费的项目,应核实是否存在真实机构、公开程序和书面协议。 营造良好生态也是《意见》的重要内容。文件提出破除不合理限制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的制度障碍,在新业态新领域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开展承诺即入制和“沙盒监管”,推动健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制度。同时,要求加强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加强技术标准建设,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并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和探索建立负面清单。这里的“沙盒监管”不是不受监管,“负面清单”也不是补贴名单,“税收优惠”更不是缴纳费用后立即返现。任何借这些概念收取监管费、会员费、专利费或保证金的说法,都需要高度警惕。 《意见》还支持地方开展深度融合先行先试,加强央地协同,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等开展改革试点,建设创新城市。不过,原文没有提供具体试点名单、申报条件、扶持金额或申请入口。“先行先试”不等于任何人可以直接加入,“示范区”“创新中心”也不等于面向公众发行金融产品。遇到以园区名额、创新城市资格、央地合作项目为名索要资金的,应要求对方出示正式依据,不能只凭宣传材料判断。 核验此类信息时,首先要核对文件全称、发布主体和权威来源。本文的政策来源为新华社,文件发布主体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原文没有给出具体申报网址、联系方式或收款账户,因此聊天群、私人账号、短视频账号以及陌生链接都不能因为转发了政策全文就被视为官方渠道。其次要核对实际项目主体,查看企业、基金、技术平台、合同相对方和最终收款方是否一致,并确认是否存在正式批准文件、申报条件和风险说明。 凡是声称“包入选”“锁定名额”“补贴已批”“项目保本”“固定回报”,或者要求先向个人账户、陌生支付账户、虚拟货币钱包、数字藏品平台缴纳费用的,都与政策文件所表达的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不是一回事。原文没有为任何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的发行、交易、融资提供入口或渠道,相关说法也不属于政策支持范围。遇到此类催促转账的信息,应停止操作,通过文件发布渠道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不能因对方制造“最后名额”“政策即将结束”的紧迫感而仓促付款。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政策支持必须经过真实主体、规范程序和风险评估。判断一项合作,不能只看它是否站在低空经济、量子科技、人工智能或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热门概念上,更不能把政策影响力当成投资回报承诺。原文也明确提示,相关内容仅用于信息资讯分享,不对任何经营和投资行为进行推广或背书;参与者应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数字藏品发行、交易和融资提供渠道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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