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币诈骗案正式立案,操盘手和团队长一个都跑不掉
目前微信公众号平台改变了推送机制,凡是点“赞”、点“在看”、添加过“星标”的同学,都会优先接收到我的文章推送,所以大家读完文章后,麻烦顺手点一下“在看”和“赞”。 今天这瓜,有点硬,也有点爽!
目前微信公众号平台改变了推送机制,凡是点“赞”、点“在看”、添加过“星标”的同学,都会优先接收到我的文章推送,所以大家读完文章后,麻烦顺手点一下“在看”和“赞”。

今天这瓜,有点硬,也有点爽!就在最近,一份盖着红彤彤大印的《立案告知书》在币圈反诈圈流传开了。江西省会昌县公安局明确盖章:“聚币投资平台诈骗案”符合立案条件,已立案侦查!

没错,那个号称“六年换壳六次”、把韭菜当韭菜盒子割的聚币(前身比特币交易网,后改头换面成币蛋、宝币网、新聚币等),终于被警方铁拳锤了!
看到这消息,神恩我只想说一句:好饭不怕晚,秋后算账开始了!
今天,咱们不整虚的,从法律和反诈的视角,聚币这帮人到底踩了哪些红线,给那些还在观望的“团队长”和“操盘手”们敲响丧钟。
🚨 第一层:非法经营罪 —— 披着洋皮的非法勾当
别以为把服务器架在境外,弄个“国际化”的马甲就能为所欲为。2021年十部门早就拍板了: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纯属非法金融活动! 聚币长期在境内搞网红带单、拉人头的裂变,这非法性的帽子,妥妥戴稳了。
🚨 第二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变相吸血
这平台不光是个交易通道,还搞平台币申购、锁仓理财,承诺收益。配上网红喊单、社群裂变、团队长拉人,这不就是明摆着向不特定对象变相吸钱吗?
有人说:“我用USDT充值的,不算钱吧?”
大错特错!法院多数判例认得很清楚:虚拟货币有财产价值,能变现,收虚拟币就是变相吸资! 至于按入金时算钱还是案发时算钱?那是量刑的事儿,反正你的牢饭是跑不掉了。
🚨 第三层: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拉人头的大戏
聚币这套玩法,简直是传销的教科书级案例:
- 入门费
买平台币、锁仓,交钱拿资格。 - 层级计酬
直推、间推拿佣金,团队长吃整个团队的业绩。 - 引诱拉人
画大饼给返佣。
入罪标准是什么?三级以上层级,30个人以上! 对于聚币这种运营多年的盘子,随便一抓就是一堆。而且传销罪有个好处——不强制依赖你那破境外服务器! 推广数据、返佣记录、拉新截图,国内团队长的手机里一抓一个准。
🚨 第四层:集资诈骗罪 —— 核心杀招
很多人问:“神恩,聚币没跑路啊,怎么定诈骗?”
太天真了!跑路不是诈骗的唯一标准。聚币近期的骚操作包括:强制把用户的BTC、USDT按虚高价格换成自家“空气币”WJU,换完直接归零;搞“配合上市审计”关停提现;推清退方案用极低对价吞掉用户资产。
这在法律上叫什么?叫推定非法占有目的! 借新还旧、挥霍转移、单方消减债务……这帮人把用户的资产当成自己的提款机,长期不跑路?那是在慢慢放血!
💣 给操盘手和团队长的“临终”警告
我知道你们现在很慌。主犯刘某虽然在泰国落网了,但国内的“团队长”、“大王”们(懂的都懂),别以为躲在暗处就没事。
别抱有侥幸心理! 你现在删聊天记录、销毁返佣账单,只会让你丧失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从轻处理的机会。宽严相济是政策,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是真格的。主动投案,把吃进去的黑钱吐出来,才是你现在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
如果你还在观望,赶紧行动!
整理好你的充值记录、聊天截图、带单视频、返佣账单,去你户籍地或者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记住,优先选刑事报案,别傻乎乎去打民事官司,刑事查封冻结的速度比民事快得多,先刑后民是大原则。
最后神恩再啰嗦一句:虚拟货币相关理财不受法律保护。那些吹“保本高息”、“躺赚暴富”、“区块连(链)”的,不是割韭菜就是搞传销。
赶紧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人看清这帮换壳骗子的真面目!